Ελληνικά|English
塞浦路斯共和国国徽塞浦路斯共和国驻华使馆(北京)外交部标识

首页 | 常见问题解答 | 网站地图 | 链接 | 联系方式
搜索:  
搜索
高级搜索            

塞浦路斯旅游/工作/定居


Ελληνικά English

返回前页

打印打印



在塞浦路斯结婚指南
在塞浦路斯申请登记结婚指南

公证结婚
1. 塞浦路斯自1923年起开始婚姻登记。由于程序简单,许多来自全世界各地的准夫妇利用节假日来到塞浦路斯申请
登记结婚。

作为婚姻登记的必需程序之一,希望依据《塞浦路斯共和国2003年婚姻法》104(I)条款进行申请登记结婚的准夫妇,在抵达塞浦路斯后可根据需要选择市政厅申请登记结婚,并亲自前往

2. 具体程序
(a) 申请登记结婚的准夫妇须持有合法证件(护照和出生证明),并填写、签署、递交给婚姻注册局一份名为“结婚声
明”的联合申请书,表明双方自愿结为夫妻,申请书须包含护照上的详细信息。
(b) 准夫妇双方须在婚姻注册局宣誓,表明他们的婚姻没有包括法律阻碍的任何阻碍,并已获得或不需要结婚的必
要许可。
(c) 准夫妇双方均需提供官方开具的未婚证明。若婚姻注册局对其提供证明的准确性及真实性有所质疑,或者准夫妇
双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比如英国公民),准夫妇须向区法院的登记员宣誓他们是单身并且从未结过婚。离异者
需提供婚姻终结的终局判决;若前任配偶已过世,则需提供相关死亡证明。同时,双方还需宣誓从那时起至申请
登记结婚时没有再婚。

若需了解申请结婚登记所需证明的详细信息,请与选择进行结婚登记的婚姻注册局联系。

(d) 完成以上手续后,须在自结婚声明上的日期起的15日至3个月内正式登记结婚。由于任何原因而导致未在三个月
内正式登记结婚的准夫妇,其结婚声明及所有已完成的程序即为无效。根据有关规定,所有申请登记结婚的准夫妇
需要在塞浦路斯停留20天左右
费用:128.15欧元(75塞浦路斯镑)/ 份

(e) 若有紧急情况,准夫妇可根据个人意愿向婚姻注册局申请提前办理,并支付加急费用。此种情况大约需要两到
三个工作日。

上文2(a)(b)及(c)提及的法定正式程序也同样适用于此种情况。
费用:281.90欧元(165塞浦路斯镑)/ 份


3. 18周岁以下的申请者
准夫妇双方均不处于前任配偶已过世的情况下,若有一方未满18周岁,需要在向婚姻注册局提交的申请表上添附其父亲的书面许可,若其父亲已过世或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即由母亲替代;若父母都已过世或均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须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书面许可。

4.对虚假文件的处罚
任何有意制造法定需要提供的声明、证明或其他文件或在上述文件中夹杂虚假信息的行为,将被处以监禁惩罚。

5. 宗教仪式
结婚登记可以在婚姻注册局或教堂进行宗教注册。在教堂进行宗教注册也需遵循相同法定程序,但可以在教堂举行宗教仪式。所有结婚登记申请及教堂仪式均须由准夫妇亲自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宗教或教派的牧师需在内政部进行专门注册登记。

6. 结婚证书
每对夫妇将得到由婚姻注册局签发的结婚证书,若需要额外或多份经过认证的结婚证书副本,请向婚姻注册局或内 政部提出申请。
费用:每份经过认证的结婚证书副本为13.65欧元(8.00塞浦路斯镑)

因丢失结婚证书原件,再次需要结婚证书正本的情况:
若结婚证书原件丢失,或需要多份结婚证书副本,可向其申请进行结婚登记的市政厅或内政部(登记服务处)申请结婚证书正本的影印件,并缴纳每份13.65欧元(8塞浦路斯镑)的费用。

注:
由于许多申请登记结婚的夫妇来自全世界各地,根据1961年10月5日通过的《海牙公约(加注)》,废止了外国公共文件合法化,上文提及的结婚证书需要经过合法认证。该公约使公共文件在公约缔约国之间的流通更加便捷。
点击以下链接可查询《海牙公约(加注)》缔约国:《海牙公约(加注).

《海牙公约(加注)》缔约国公民的结婚证书须经塞浦路斯共和国司法和公共秩序部的合法认证。
费用:3.42欧元(2塞浦路斯镑)/ 份

非《海牙公约(加注)》缔约国公民的结婚证书须经塞浦路斯共和国外交部的合法认证。
费用:3.42欧元(2塞浦路斯镑)/ 份

7.副本寄往使馆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婚姻双方若有一方所属国家在塞浦路斯共和国设有大使馆或领事馆,婚姻注册局需将经过认证的结婚证书副本寄往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

相关说明和详细信息,请向准夫妇选择的欲进行结婚登记的市政厅查询。

** 本说明由塞浦路斯市政厅联盟提供,而非官方法律文件,仅作为帮助了解在塞浦路斯申请登记结婚的基本常识和有关程序之用。

详细信息请向以下机构查询:

塞浦路斯市政厅联盟

P.O.Box 22033 CY 1516 Lefkosia (Nicosia)
电话:+357­-22-445170
传真:+357-22677230
http://www.ucm.org.cy

邮箱:endeky@cytanet.com.cy

内政部
登记服务处

CY 1457 Lefkosia (Nicosia)

电话:+357-22-805964
传真:+357-22-804598

司法和公共秩序部

CY 1461,Lefkosia (Nicosia)

电话:+357-22-805964
传真:+357-22-805966

外交部
认证部

CY 1447,Lefkosia (Nicosia)
电话:+357-22-401101
传真:+357-22-661881
邮箱:minforeign1@mfa.gov.cy




返回页面顶部

请使用MS Internet Explore 5.5+ 和Netscape Navigator 6.2+ 以上配置浏览

© 2006 - 2022 塞浦路斯共和国, 外交部,
塞浦路斯共和国驻华使馆(北京)
首页 | Government Web Portal | 放弃 | 网站管理